□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
  通訊員 建砝
  會計因一時失誤多發給四名員工一個月工資,不過,便宜沾不得,其中三人及時退還了錢,唯獨已經離職的何笑不肯退,於是,他被告上了法院。
  何笑原系某單位員工,工作前與單位鑒定了勞動合同,合同期限為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,每月工資3500元錢。據單位反映,雖然每月工資尚可,但是何笑仍不太安心工作,經過朋友介紹,何笑準備到另一個單位工作。
  2013年7月12日,何笑向單位申請辭職,單位認為他業務素質還可以,就竭力輓留,但是何笑執意要辭職,無奈,單位為其辦理了離職手續。
  不想,因單位員工比較多,會計在做賬擬制工資表時,因一時疏忽仍為何笑等4人製作了工資單,並如數將錢划到何笑等4人的銀行卡中。
  事發後,單位會計陳某在發完工資核對工資表時,及時發現了這個失誤。這可把陳某急壞了,陳某分別打電話給何笑等4人,其他3人紛紛將多發的工資交到了單位,而何笑始終沒有將多發的工資返還給單位。單位與何笑經過多次交涉均無果,無奈,一紙訴狀將何笑告上法庭,訴請法院判令何笑返還多發的一個月錢。
  日前,建鄴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由於何笑無理由未到庭,法院開庭缺席審理了該案。
  庭審中,單位代理人向法庭遞交了單位與何笑之間的勞動合同書、何笑辭職報告、銀行代發代扣工資清單複印件等。單位代理人稱:“由於何笑是主動辭職,因此沒有其他經濟補償,何笑沒有任何理由不返還單位多發的工資。”由於何笑拒不到庭,法庭不再組織雙方辯論和調解,法院將在查明事實和證據的基礎上依法進行判決,從而維護當事人一方合法權益。
  (文中人物系化名)  (原標題:多發一月工資 離職者不肯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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